據新華社南寧2月17日電 廣西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租製冰機就平南縣公安局民警胡平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,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73324.1元。
  被告人胡平原系廣西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。2013年10月28日,胡平攜其配備的“六四”式手槍到平南縣大鵬鎮協助調查案件,並於工作結束後違規飲酒。21時許,醉禮服酒後的胡平途經大鵬鎮新塱街時,進入被害人蔡世勇、吳英(孕婦)夫婦經營的“老牌螺螄粉”店內,詢問是否有奶茶。聽說沒有後,胡平持槍朝蔡世勇、吳英夫婦連開3槍,致吳英嚴重顱腦損傷死亡;擊中蔡世勇右肩,致蔡世勇輕傷。  (原標題:槍殺孕婦警察一審被判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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